关于长春师范大学2025-2027年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为做好学校2025-2027年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,根据《关于印发<吉林省省级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吉财教〔2014〕417号)《长春师范大学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长师校字〔2018〕160号)等文件精神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总体要求
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以教育“十四五”规划为引领,加强统筹规划,合理调配资源,围绕学校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,结合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实际需要,优化支出结构,坚持必要性和紧迫性相结合的原则,着力解决重点急需的项目。
二、组织管理
学校按照“统一领导、归口管理、各负其责”的原则,设七个归口管理部门,分别设在研究生院、教务处、科研处、基建处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、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发展规划处、学科建设办公室,组长由归口管理部门分管校领导担任,负责2025-2027年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。各项目申报部门,填写申报材料,按照项目类别报各归口管理部门。
三、工作分工
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围绕全面实施“一主六双”高质量发展战略和学校“十四五”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的目标任务,结合学校实际,有目的、有针对性的统筹论证、申报2025-2027年政府专项资金项目。具体如下:
(一)研究生教学类项目
研究生教学类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研究生院,主要包含研究生教育教学、多媒体教室、智慧教室等公共教学设施建设及运行类的项目。
联系人:刘芳华 86168467 13504701317
(二)本科教学类项目
本科教学类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教务处,主要包含本科教学、专业建设、实践教学、实验室建设、公共机房、语音室、多媒体教室、智慧教室等公共教学设施建设及运行类项目。
联系人:吴克威 86168702 13504708163
(三)科研平台建设类项目
科研平台建设类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科研处,主要包含科研平台建设、科研创新团队建设、科技创新工程项目、科学研究课题、学术交流合作等项目。
联系人:刘冠珠 86168025 13596069390
(四)支撑条件及学科建设类项目
支撑条件及学科建设类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发展规划处、学科建设办公室,主要包含基础设施维修、信息化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、图书(电子)资源等为学科建设、教学提供支撑、保障服务及其他运行类项目。
联系人:王娜 86168863 13944850711
(五)北湖校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
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归口管理北湖校区实验台等运行类建设项目,负责学生课桌椅、实验室公共设施(主要包含通风、排风等)建设类项目;基建处负责北湖校区基础设施(主要包含路网、管网等)建设类项目;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学生公寓公共建设类项目。
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:崔贵军 86168305 13944117441
基建处联系人:兰兰 86168441 18186884327
党委学生工作部联系人:王春强 86168778 15804305444
四、时间安排
1.4月3日—4月23日,各项目申报部门论证本部门项目,按照项目类别报各归口管理部门。
2.4月24日—5月14日,各归口管理部门分别组织项目的论证工作,形成项目申报计划上报至发展规划处。
3.5月15日—5月27日,发展规划处组织审议各归口管理部门的申报计划,形成学校2025-2027年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计划。
五、申报范围
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主要支持师资队伍,科研平台,学科、专业、实验室建设,基础设施维修改造,公共基础设施建设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其他学校运行经费等。
六、有关要求
1.各项目申报部门要成立项目申报工作小组,按照学校“十四五”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,结合本部门发展需要,充分征求本部门师生的意见,着重从项目的完整性、必要性、可行性、合理性、成熟性、合规性等方面进行论证。合理安排项目资金,特别是涉及采购大型仪器和软件方面,需要多方调研,横向比对,充分考虑经济性、前沿性、实用性和通用性,切实把需要学校投资的急需、刚需项目申报上来。
2.各项目申报部门应择优遴选立项依据充分、支出内容具体、资金预算详实、绩效目标合理、实施方案成熟的项目,可将运行类业务经费打包申报,但不得申报偿还债务(含支付欠款)、人员工资发放、对外投资捐赠、支付罚款及水、电、气、物业等运转类支出。
3.单个项目申报金额原则上不得低于200万元,项目预算要客观真实。之前申报过但未获批复的项目需要重新申报的,项目部门要认真修改、完善后再申报。
4.各项目申报部门在规划编制项目时,要充分考虑项目是否具备实施条件,调查项目实施是否有场地,场地是否需要改造,现有水电条件是否满足项目实施要求,是否含有工程建设等。有需要的须填写《政府专项资金项目基础设施改造条件调查表》(附件5),并报后勤服务处进行审核,后勤服务处出具审核意见。
5.各申报的项目中,如有进口设备,要在论证报告中单独说明采购必要性。
6.各申报的项目中,购置通用性设备家具(办公桌、办公椅、电脑、打印机等)可提前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沟通,如果学校已有相关资产可申请调拨,充分盘活学校现有资源;同时,所有项目部门均须要填写《政府专项资金项目购置特种设备及资产处置情况调查表》(附件6),如涉及到资产处置的,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进行审核,并出具审核意见。
7.填报材料(附件1-7)需要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各归口部门。申报过程中不涉及到基础设施改造或资产处置的则附件5、6填“无”后上交。
8.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对各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,将项目划分为优先选择、可以选择两部分,并进行排序,形成本组申报计划。按照申报要求,审核各部门的项目申报材料,提出修改意见。
七、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王娜
联系电话:0431-86168863
电子邮箱:75707840@qq.com
办公地址:教学综合楼1314室
附件: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1-7
发展规划处
2024年4月3日